2014年10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其中调整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贷款额度、办理贷款的相关项目收费以及异地互认的规定。
新政贷款条件变化(已实施)
改革前: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黔西南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现行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黔西南市尚未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详情如下:
1、借款人户籍证明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借款人自住住房;
3、申请时已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
4、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引进人才,可在一次性补缴12个月住房公积金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建房;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具有真实、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以及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有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的付款凭证(在黔西南州辖区范围内购买90平方米以下首套自住住房的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20%),大修自住房为40%;
8、有委托人和受委托商业银行认可的房产进行抵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个人作为保证人;
9、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10、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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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1、《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申请审批表》二份。
2、借款人、抵押人或担保人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二份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双面复印;户口簿提供首页及借款人、关系人所在页面,不在同户籍的还应提供相关的关系证明;借款人及配偶或抵押人、保证人及配偶为现役军人的,可提供军官证、士兵证明)。
3、借款人及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借款人、配偶的职业及工资等经济收入情况证明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4、抵押人及保证人的工资等经济收入情况证明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5、借款人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的公积金缴存余额清单(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引进人才还需提供该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已提取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且使用公积金办理过贷款的职工,在提取、还贷结束1年后才能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借款人、抵押人及保证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或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未婚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未婚证明;离异的应提供离婚证、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或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及户口所在辖区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再婚证明;丧偶的提供丧偶证明及户口所在辖区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再婚证明)。
7、借款人(担保人)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原件各一份。
8、州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9、根据借款人不同的贷款用途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购买商品房:
购买二手房:
购买经济适用房:
大修自住住房: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1、到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窗口领取《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审批表》
2、填写《审批表》,准备相关贷款资料,借款人及配偶单位核实盖章;将相关资料交回管理部审核、审批
3、到管理部领取《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通知书》
4、持《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通知书》到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5、持借款合同、抵押房屋等相关证件到县、市住建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6、持借款合同、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到管理部开具委托贷款拨款通知书(支票)
7、持支票及抵押登记证件原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转账手续
新政策贷款费用规定(已实施)
现行中:公积金贷款相关收费主要集中在评估费和担保服务费。据了解,这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3‰至4‰,最高可达8‰。
改革后:取消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办理贷款保险、公证、评估等多项费用。
新政贷款额度变化(已实施)
改革前:黔西南州购、建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限额暂定为30万元,大修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限额暂定为10万元。
现行中: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进行提高,其中,购、建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限额40万元,大修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限额15万元。
贷款额度:
购、建房贷款额度按不高于其所购(购房包括:购商品、购经济适用房和二手房)、建(建房包括:新建、翻建、增建和大修)自住住房全部价款或评估价值的70%确定,其中大修自住住房按不高于其大修房屋全部价款或评估价值的60%确定。黔西南州购、建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限额暂定为40万元,大修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限额暂定为15万元。借款人的月还款额按不高于借款人家庭收入的50%核定。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利随本清)的,如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从次年的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标准。
贷款期限: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